在跨境电商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跨境零售出口订单呈现出小额、零散、高频次的特点,传统报关模式效率低、流程繁琐,难以适配行业发展需求。为此海关总署推出9610 出口模式,如今它已成为跨境电商 B2C 零售直邮的主流合规通关方式。本文结合官方规则,详细讲解 9610 模式的定义、适用范围、申报规则、完整通关流程以及退货管理要求,帮大家全面读懂这一跨境电商核心监管模式。
9610 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海关总署在 2014 年设立的专属海关监管代码,专门服务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
该模式面向境内电商企业、境外消费者,双方通过电商平台完成线上交易后,企业按照海关要求上传交易电子数据,依托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 汇总统计两种方式办理通关手续。9610 主打 “先接单、后发货” 的 B2C 直邮模式,依靠清单快速核放实现货物快速通关,极大提升跨境物流运转效率,完美适配跨境零售小件直邮订单。
1.核心政策依据
9610 全流程监管均有明确官方文件支撑,也是企业合规运营的根本准则:
海关总署 2014 年第 12 号公告:增列 9610 监管代码,正式确立该运营模式;
海关总署 2018 年第 194 号公告: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监管细则,划定业务适用范围;
海关总署 2020 年第 44 号公告:规范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流程;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3 年第 4 号公告:明确出口退运商品相关税收政策;
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167 号公告: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升级退货监管服务。
2.监管适用范围
依据海关相关规定,跨境电商企业、境外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达成零售出口交易,且按要求如实传输交易电子数据的业务,均纳入 9610 监管范畴。涵盖平台卖家、独立站运营企业、合规代理企业等所有参与跨境零售出口的市场主体。
开展 9610 业务的前提是企业、平台与海关完成联网,订单产生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电子信息,无需上传收款单信息,所有申报主体需对数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610 以清单核放为基础,根据企业经营需求、企业所在地及订单属性,分为两种申报模式:
1.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这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申报方式,适用于有出口退税、收汇需求的绝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
清单核放:企业提交《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海关完成数据比对后,对清单和提运单进行人工审核或现场查验,查验无误后货物快速放行;
汇总申报:清单结关后,企业可主动发起汇总申请;未主动申请的,系统会在每月 16 日自动汇总生成正式报关单。企业需在每月 15 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按照八个同一规则归并上月结关清单:同一收发货人、同一运输方式、同一生产销售单位、同一运抵国、同一出境关别、同一最终目的国、同一 10 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币制。生成报关单并确认申报后,即可办理出口退税与外汇收汇。
2.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该模式门槛较高,仅针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商品不涉及出口征税、不办理出口退税、无需许可证件管理,同时单票订单价值在 5000 元人民币以内。此模式仅需完成清单核放环节,海关审核放行后流程即结束,无需再做汇总申报,也不会生成正式出口报关单,流程更加简化,适合无退税需求的小额零售订单。两种模式下,申报清单与报关单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610 通关分为企业备案和正式通关两大阶段,所有环节均有明确操作规范。
1.企业备案(准入必备)
所有参与 9610 业务的主体,都需要先完成海关登记备案,一家企业仅需备案一次,不可重复操作。
备案主体要求: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均需向属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如需开展报关业务,额外办理报关备案;
资质要求:物流企业必须持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银行类支付机构需具备《金融许可证》,非银行支付机构需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
备案操作:未备案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企业资质板块,选择对应备案类目并填写资料提交,等待属地海关审核即可;企业也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自身备案状态。
2.正式通关步骤
数据传输:货物申报出口前,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通过指定平台,如实上传交易、物流电子数据;
清单申报:结合自身退税需求、企业属地选择对应申报模式,提交商品申报清单,海关数据比对、抽检后放行货物;
汇总申报(按需执行):选择 “汇总申报” 模式的企业,按时完成人工汇总或等待系统自动汇总,确认报关单后办结全流程;选择 “汇总统计” 模式则无需此步骤。
针对跨境零售出口退货场景,海关也制定了完整监管规则,保障企业售后运转:
主体要求:申请退货的企业需建立退货商品全流程监控体系,严格保证退回商品为原出口货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规则:企业可针对原报关单、申报清单内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货物支持单独运回或批量运回;
时间限制:退货商品必须在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 1 年内办理退运进境手续,超期需按海关特殊规定处理;
流程优化:目前海关已推行跨关区退货试点,持续简化退货通关流程,降低企业物流与运营成本。
总的来说,想要用好 9610 模式,核心在于三点:第一,提前完成海关备案,配齐各类经营资质;第二,根据企业是否需要退税、企业所在地、订单金额,合理选择申报模式;第三,如实上传各类电子数据,严格遵守汇总申报时限、退货时间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