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即将正式实施,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迎来系统性调整。新规将扣税凭证范围扩大至全税目,新增机动车销售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等凭证类别;长期资产抵扣设置500万元分界标准,超限资产需按年限转出不可抵扣部分。
相比现行政策,新法对非应税交易进项抵扣作出限制,专用于非应税交易的项目不得抵扣。目前法律条文与实施条例在非应税交易表述上存在衔接差异,相关配套细则尚未明确。
此次调整要求企业建立更精细的税务核算体系,特别是拥有大额长期资产的企业需关注资产用途与价值匹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