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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士基连续发布两条海关合规预警,埃及 UCR、肯尼亚 ACD 两项前置编号制度相继强制执行,出口非洲的跨境卖家、外贸货主需要调整单证流程,规避订舱作废、目的港罚款、货物滞留风险。
埃及 UCR 规则已于 7 月 17 日落地。从埃及港口海运出口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在 NAFEZA 平台申领 19 位 UCR 唯一托运参考号,订舱时必须同步提交。编码提交完成后,发货人信息不可修改,想要更换只能撤单重新订舱,原则不接受拆单操作,错误资料会直接造成订舱失败。
肯尼亚 ACD 制度将于 8 月 3 日正式强制实施。所有发往肯尼亚的集装箱货物,装船之前必须获取 ACD 参考编号,并且标注在提单之上。申报时同步上传提单草本、商业发票、运费发票、出口报关单;缺少编号、提单漏标编码,货物到港将面临罚款、清关滞留,产生高额滞港费与仓储成本。
两项新规共同把合规节点前置到订舱、装船之前,不再是货物到港之后补做手续。过去发货临近开船再补齐单证的操作模式不再适用。
在此提醒跨境卖家与货代,梳理埃及、肯尼亚订单出货计划。订舱阶段提前办好对应前置编码,严格保证单证信息完全一致;内部同步更新业务流程,留给资料审核充足时间,不要临近截单才办理申报,防止舱位作废,避免产生额外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