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预警!深圳大鹏海关提示:0110 报关禁止直接填写亚马逊为境外收货人

2026-07-28 13:40:22

近日,一则来自深圳大鹏海关的报关提示在亚马逊卖家社群广泛传播,引发行业高度关注。通知明确提醒卖家,采用 0110 一般贸易申报时,境外收货人不可直接填报亚马逊平台主体。已有深圳企业反馈,长期以该方式报关,遭到税务核查,过往已享受的出口退税被要求返还。

据通知说明,0110 监管方式对应的境外收货人,必须是与出口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支付货款的境外采购主体。亚马逊仅提供海外仓储服务,不属于货物采购买方,直接填报会造成监管方式错配。此类报关单将触发系统重点风控,极易出现删单、退关,进而产生滞港费、罚金、船期延误等损失。

业内解读,监管边界已经清晰:货物发往亚马逊 FBA 仓,境外收货人为亚马逊主体的场景,适配监管代码 9810;0110 一般贸易申报,建议使用香港合规企业或其他境外采购企业作为收货人。

大量卖家长期习惯 0110 申报 FBA 备货,如今面临模式调整压力。货代与财税从业者提醒,海关、税务数据联动稽查力度持续加强,历史报关记录可回溯核查。卖家应当尽快梳理出货方案,匹配正确监管代码,完善合同、资金流等全套凭证,规避通关受阻、退税追缴等重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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