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得物平台企业商家的发货行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商家在得物平台经营需遵守本规则,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按时发货。
一、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入驻得物平台经营并在得物平台销售商品的所有国际企业商家。
二、保证金定义
保证金是指商家向得物平台缴存,用于担保商家对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的履行和遵守,商家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及保证金性质详见本规则及商家后台页面展示。如有变更或不一致的,以商家后台页面展示为准。
三、保证金的缴存
《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商家应向得物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和遵守,商家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及保证金性质详见商家后台页面展示。如有变更,请以页面展示为准。
注:
1、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以商家后台展示为准。得物平台将于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生成(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核对结算费用的账单内容供商家核对确认,当期未能确认清楚的结算数据应在双方确认清楚后于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2、商家同意,保证金金额的缴纳及退还以固定汇率进行换算,具体换算标准以商家后台展示为准。
四、保证金的调整
得物平台有权根据运营状况、商家履约情况及商品交易量等维度决定上调商家的保证金缴纳金额,并以《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商家变更后的保证金金额。商家同意在收到得物平台上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得物平台变更后的要求向得物平台补足保证金。
五、保证金的划扣及赔付
1.在得物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得物平台现行及不时更新发布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商家同意得物可进行责任判定,且得物可基于上述判定划扣保证金用于代商家向买家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款等。
2.如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得物平台现行及不时更新发布规则致使得物权益受损(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被媒体曝光、商誉受损、违约金等),得物有权在不影响其他权利基础上划扣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和/或赔偿款等。
3.不正当谋利,商家存在非法所得情形并转移财产的,得物有权扣除全额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有权从交易额中进行划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
4.《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及商家后台-规则中心(https://global.dewu.com/main/ruleCenter?type=2)约定的其他情形。
5.得物如根据本规则划扣保证金向得物、买家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支付,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商家后台通知、传真等)通知商家。在向商家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得物将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6.保证金赔付规则:除《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另有约定外,商家发生超时未发货、虚假发货或商品未通过查验鉴别情形导致平台取消订单的,则商家同意按照如下标准向买家进行赔付:

六、保证金的补缴
1.保证金余额低于对应保证金档位额度的60%(若涉及两笔保证金,则任一保证金余额均不得低于60%),则商家无法继续在得物平台上操作商品出价;保证金余额低于对应保证金档位额度的2的20%(若涉及两笔保证金,则任一保证金余额均不得低于2于20%),则商家无法继续在得物平台上操作商品出价,且得物平台有权下架商家所有在售商品库存并拒绝向商家支付待结算款项,请商家联系平台及时补缴;
2.得物对于保证金进行划扣或对外支付后,商家应在收到得物的保证金补足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否则得物有权自待结算款项中直接划扣相应款项以补足保证金。
七、保证金的退回
《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终止且商家在《平台跨境商户入驻协议》终止后的连续三个月内没有未完结的交易,亦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任何投诉、处罚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得物、买家或其他第三方的争议或纠纷),则得物在三个月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至商家收款账户。
八、其他
1.商家在保证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手续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2.商家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得物平台将依据本规则对违规商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得物平台有权视情况对商家采取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取消商家获得或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量、商品流量、技术服务费费率优惠,冻结商家全部或部分结算款项,且得物平台有权立刻终止合作。
九、附则
1.得物平台有权随时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规则经过公示后对商家生效。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及相关协议;发生在本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适用生效后的新规则。若商家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请立即停止出价及商品出售,同时应在得物平台规则调整生效前停止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并及时通知得物平台。若商家继续操作出价或未取消商品出售并继续使用前述服务的,即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2.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得物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得物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3.本规则于2023年7月27日首次发布生效,将于2023年8月3日正式生效。